經查,蘋果10月31日更新了“停產和過時產品”英文頁面。一個重要變化是,將iPhone 5列入美國地區(qū)停產和全球其它地區(qū)過時列表。
蘋果對過時產品的定義是,已經停止生產5到7年時間的產品。而停產產品則是指那些已停止生產7年以上的產品。
除了時間上的區(qū)別,兩者最大的不同在于,依照法律規(guī)定,加州和土耳其的用戶仍可以從Apple或供應商處獲得支持服務,而停產產品則代表停止提供一切硬件服務,不存在任何例外情況。
不過,中文頁面的最后更新日是10月16日,尚未出現對應信息。
iPhone 5發(fā)布于2012年,是蘋果第一次用上4寸視網膜屏幕。也是喬布斯逝世后,蘋果面市的首款手機。
不過,因為32bit處理器的關系,iPhone 5的軟件更新在iOS 10.3.3之后就結束了,無緣后來的iOS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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