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軍攜一眾創(chuàng)始人兼高管在眾多媒體面前亮相,參與敲鐘儀式。上市首日,小米集團開盤跌破2.35%,報價16.6港元,跌破了17港元的發(fā)行價。其實,在上周五就有媒體報道小米在散戶暗盤交易中報16.38港元,跌幅3.65%。
“小米現象”
有意思的是,就在小米上市前一天晚上,號稱永遠不上市的華為公司,其終端CEO余承東意有所指的在朋友圈表示,“很多企業(yè)把上市以及上市之后的一夜暴富,作為成功與偉大的標志。企業(yè)經營,是一場沒有終點的馬拉松?!?/p>
小米作為互聯網營銷模式和粉絲經濟的“鼻祖”,模式始于魅族,卻青出于藍而勝于藍。在魅族陷入困境,逐漸失聲之際。小米上市感謝標語,飄紅北上廣深、香港、杭州、南京等九大城市。同時,小米作為國內互聯網手機品牌們的“老師”,“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一名華為終端的員工曾經告訴記者,華為在歐洲市場的主要勁敵就是小米公司,打敗小米意味著華為可以專心和三星、蘋果抗衡了。盡管華為在歐洲市場的起勢很迅猛,小米仍然是國內手機廠商中可以威脅到華為根基的唯一對手。
根據IDC數據顯示,這兩年智能手機市場出現的“零增長”,4G建設達到頂峰,5G新概念尚有時日。在這個階段性的市場空白時期,智能手機市場存量用戶飽和,而移動互聯網紅利的殆盡,也給未來手機市場格局帶來一絲不確定性的因素。對于華為、OPPO、vivo這樣的處于手機行業(yè)“頭部”的企業(yè)來說,提高自身品牌的溢價能力,在今年是重中之重的戰(zhàn)略。
不可否認的是,小米本身IP就自帶流量屬性。這一次IPO幾乎吸引了科技互聯網、通信行業(yè)的半壁江山,吸晴功力不能小視。
特別是,6月14日,證監(jiān)會針對小米集團,公開發(fā)行存托憑證申請文件相關的反饋意見的公布。以及小米暫緩CDR進程,率先在香港上市,更讓小米上市的輿論甚囂塵上。
一位券商對藍鯨TMT記者表示,小米暫緩CDR進程以及上市首日破發(fā),根源在于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對小米的認知問題,二級市場認為小米能否支撐起如此大的估值存疑。未來的盈利空間以及未來市場的增長空間局限性是小米需要后續(xù)思考的關鍵問題。
對于暫緩CDR進程對于小米的影響,第一手機界研究院院長孫燕飆表示,在全球行業(yè)走勢低迷的大環(huán)境下,大家對小米的“新物種”概念以及盈利能力、盈利預期信心不足。擁有小米手機,或者享受小米互聯網服務的用戶群80%在國內大陸地區(qū)。
換句話說,真正了解小米公司以及小米公司的大本營在于大陸,而CDR卻擱淺了。同時,香港大眾、資本對于小米“新物種”以及“鐵人三項”概念的不了解,對于小米吸納資金的能力有影響。
無法回復的問題
其實,對于小米IPO的定性,以及最完整剖析都在證監(jiān)會84問中,全方位的體現了出來。在證監(jiān)會當天公布意見當天,就有證券公司員工對記者表示,這些問題對于小米過于尖銳、非常棘手,不好回答。一次不過會,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回答的問題符合CDR規(guī)定。
記者重新翻看對于小米CDR,84個問題的反饋意見,首先,在信息披露方面。
第39條,小米招股書使用的帶有廣告色彩、浮夸性、恭維性的語言和表述,使用客觀、平實語言進行描述。
第40條,發(fā)行人招股說明書大量引用艾瑞咨詢的資料和數據,請保薦機構和律師核查相關報告是否為發(fā)行人本次發(fā)行上市定制,是否為付費報告,是否為公開報告,請就其客觀性和公正性發(fā)表意見。
就對小米招股書的客觀性、以及數據來源的真實性、可靠性提出了根本性的質疑。
第81條,要求小米公司結合公司主要產品、業(yè)務實質、收入占比、利潤來源等,說明公司現階段定位為互聯網公司而非硬件公司是否準確。
根據小米招股書顯示,小米公司自稱是一家手機、智能硬件和IoT平臺為核心的互聯網公司。然而,智能手機在2015至2017近三年銷售收入占居業(yè)務營收比例的80.4%、71.26%、70.28%。互聯網服務業(yè)務占營收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8%、9.6%、8.6%。且主要來源于廣告推廣和移動游戲業(yè)務。
CDR暫緩后,小米創(chuàng)始人兼董事長雷軍一直向媒體表示,外界不要過度糾結于小米是什么類型的公司,小米是互聯網“新物種”。強調小米鐵人三項:硬件、新零售,互聯網服務。小米既能做電商,又能做硬件的互聯網公司,小米是唯一一家具備全方位的公司。
外界為什么過度于糾結小米的行業(yè)屬性?重要原因在于小米到底屬于互聯網公司還是手機硬件公司,對于小米的估值、市盈率有直接影響。
用一位阿里巴巴員工通俗的話來講,小米如果說自己是硬件公司估值也就100個億,如果說自己是互聯網公司估值很可能就達到500個億。
問題的關鍵還在于,相比較于硬件產品,小米的互聯網產品和BTAJ相比確實不夠好。小米巨大的用戶入口沒有產生足夠的引流,相關流量變現也不可觀。
也就是說,小米互聯網業(yè)務跟其他社交、電商、游戲企業(yè)沒有可比性,小米無非是抓住了消費級物聯網的風口。小米的物聯網也僅僅是在一定范圍的內實現了物與物的連接。
“小米是一家物聯網公司,而不是互聯網公司”,“在大家都對其互聯網屬性不認可的時候,物聯網能夠講更多的故事?!?/p>
所以,小米公司互聯網公司屬性定義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在驅動。
作為小米物聯網的基石,“生態(tài)鏈”。目前,小米已經累積投資超過210家生態(tài)鏈企業(yè),其中超過90家公司專注于發(fā)展和生產智能硬件產品。
第16條,進一步說明中(4)發(fā)行人與生態(tài)鏈企業(yè)之間是否共同研發(fā)產品,說明研發(fā)支持、合作義務的財務核算方式、原則,相關技術成果的歸屬,技術人員的獨立性,是否存在潛在糾紛;(5)發(fā)行人與生態(tài)鏈企業(yè)利潤分成的具體確定方法,如果產品滯銷未產生利潤的風險承擔,生態(tài)鏈企業(yè)自有品牌產品是否仍需遵循有關成本價銷售的要求,生態(tài)鏈企業(yè)自有品牌產品對發(fā)行人貼牌產品是否存在替代風險,發(fā)行人如何防控相關風險;
證監(jiān)會從其專利成果歸屬、風險糾紛以及成本銷售定價相關風險提出問詢。生態(tài)鏈是小米除了手機之外的重量級押注。小米招股書披露,募集的資金30%用于擴大加強IoT,40%全球的擴張,30%研發(fā)核心自主產品。
拋開小米生態(tài)鏈的研發(fā)自主性和可持續(xù)盈利性。其生態(tài)鏈的“封閉”性,在面對友商OPPO、vivo、TCL們“開放”的IoT 生態(tài)聯盟平臺,海爾和Homekit、百度、阿里、京東、360等合作的海爾U+智慧生活平臺。故事的出發(fā)點就不太一樣。
因為小米的生態(tài)鏈均是基于投資過的企業(yè)之中,建立起來的。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把每項產品全部做的一樣好,在這樣的情況下,消費者不可能全部使用小米生態(tài)鏈旗下的產品。同時,互聯網本身是“開放性”的,小米的屬性客觀限制了物聯網概念的延伸。
此外,上市前小米供應鏈毅嘉電子的嚴重污染,不能不說是小米IPO前夕不可回避的一個事情。
第9條,MIUI操作系統(tǒng)的專利授權使用費,能否影響到公司的持續(xù)盈利能力。第36條,研發(fā)費用近三年占營業(yè)收入比例2.26%、3.07%、2.75%的是否存在資本化的問詢。第53條,新零售概念中的線上+線下場景融合是否為炒作,缺少支付環(huán)節(jié),或者受制于其他支付工具無法實現閉環(huán)的問詢。第82條,對小米互聯網業(yè)務未來持續(xù)增長能力的問詢。
都將小米的現在和將來進行了逐一“解構”,眾所周知,小米的專利,于其海外業(yè)務擴張而言,是一枚“定時炸彈”。在任何官方資料、文件均沒有顯示,小米2014年與愛立信的專利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根據小米招股書披露,小米如果在未來的收入多樣性的探索中,達不到預期效果。未來收入仍然會對智能手機業(yè)務產生重大依賴。其中中低端機型(1299元以下),即紅米系列2015至2017年銷量占比分別為76.3%、75.8%、80.8%。
公開資料顯示,小米在印度市場高占有率的主要原因,在于實行“超低的價格策略”。過度依賴于低端機型對品牌和企業(yè)成長空間,均有非常大的傷害。
而雷軍聲稱的“5%硬件利潤率”,在31(2)條中,也得到質疑,“說明綜合凈利率的計算口徑,如何監(jiān)督5%綜合凈利率水平,機制是否有效。”
在人員構成方面,小米銷售服務+管理平臺+其他占比高達53.66%,手機部門僅占比8.9%。明顯和手機營收占比的重要程度不匹配。
在“新零售”線上+線下的概念中,不同于阿里巴巴等互聯網企業(yè)的閉環(huán)體驗,小米新零售仍舊在支付環(huán)節(jié)深度依賴阿里巴巴、騰訊等互聯網企業(yè)。
正如,國金證券研究所的唐川所述,“二級市場有更多的資源去支撐企業(yè)的長遠發(fā)展,但是二級市場有自己規(guī)則和價值觀,不會屈從于來自一級市場的估值壓力。對于一級市場的投資人來說,上市是一個套現離場的終點站。對于有抱負的企業(yè)來說,上市卻是夢想開始的地方。”
證監(jiān)會84問扎破了小米虛幻的假象。小米飽受詬病的”性價比“,以及”互聯網企業(yè)“的稱號能走多遠。取決于未來小米,業(yè)務的支撐點有多少。
IPO對于小米是終點還是開始,取決于小米在未來企業(yè)發(fā)展中,擁有怎么樣的“價值觀”。
這是考驗的開始,不是勝利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