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我國能源發(fā)展的內外社會環(huán)境發(fā)生重要變化,能源需求增速下降,能源供應增強,總體供需矛盾緩和,供應安全風險大為減弱;能源結構調整和優(yōu)化取得顯著成效,能源清潔化、低碳化發(fā)展加速推進。與此同時,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能源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有關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大戰(zhàn)略思想,為我國能源發(fā)展改革進一步指明了方向。五年來,能源領域改革異彩紛呈,改革政策創(chuàng)新和政策儲備相繼推出,涵蓋煤炭去產能、油氣體制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等全能源領域;能源民生工程全面推進,解決了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加大了能源環(huán)境治理,山清水美城鄉(xiāng)宜居將加速到來。
1總體供需形勢轉向相對寬松,能源供應安全風險大為減弱
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發(fā)展步入新常態(tài),能源消費增速保持較低增長水平。2012~2016年,全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由40.2億噸標準煤增至43.6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速僅為1.6%,相較于“十五”時期年均增速12.2%、“十一五”時期年均6.7%和“十二五”時期年均3.6%,已經大為降低。與此同時,全國能源生產和進口供應相對充足。2012~2016年,盡管煤炭生產量下降,但產能供應嚴重過剩,國內石油生產長期穩(wěn)定在年均2億噸左右水平,國內天然氣生產年均增長4.36%,非化石能源供應能力高速增長,進口環(huán)境寬松導致全國能源進口供應能力不斷擴大,總體拉動全國一次能源供應能力增長。五年間,全國一次能源總供應量212.4億噸標準煤,略高于211.1億噸標準煤的總消費量。
此外,全國電力消費增速保持中低速水平,但電力裝機增速卻保持高位,導致電力供需形勢持續(xù)寬松。2012~2016年,全社會電力消費年均增長3.5%,但電力裝機年均增長7.7%;全國平均發(fā)電利用小時由4579小時降至3785小時,火電利用小時數降至1964年以來最低水平。
2清潔電力保持高速發(fā)展,推動我國能源結構不斷優(yōu)質化和低碳化
2012~2016年,全國電力總裝機容量由11.4億千瓦增至16.5億千瓦,水電、風電、核電、太陽能發(fā)電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發(fā)電裝機總容量由3.38億千瓦增至6.04億千瓦,年均增長12.33%,其中太陽能發(fā)電、核電和風電裝機容量年均增長分別達到64.1%、21.8%和19.3%;天然氣發(fā)電由3827萬千瓦增至7008萬千瓦,年均增長12.9%。綜合看,清潔電力(可再生電力、核電、氣電)裝機占全國電力裝機總量的比重由33.0%增至40.9%;2016年新增電力裝機容量超過一半以上來自非化石電力,表明我國能源電力結構顯著優(yōu)化和低碳化。
此外,我國煤電機組超低污染物排放的清潔化比重接近40%。近年來,我國加大燃煤機組的超低污染物排放改造。2014年5月,國家出臺《煤電節(jié)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明確要求火電廠燃煤鍋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符合燃氣機組排放限值;2015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加大清潔改造范圍和力度,要求至2017年和2018年底完成東部和中部地區(qū)的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在此政策要求下,2015年全國完成1億千瓦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其中85%由五大電力企業(yè)完成。根據國家能源局和環(huán)保部《關于2016年各省(區(qū)、市)煤電超低排放和節(jié)能改造目標任務的通知》,初步估計2016年全國完成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技術改造2.5億千瓦。不完全統(tǒng)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技術改造容量占煤電總容量的近40%。
3煤炭行業(yè)去產能成為重點,引領我國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全國煤炭生產和消費在2013年達到歷史高峰后,呈現快速下降趨勢。2015年全國煤炭消費量不到40億噸,但煤炭產能在2015年底就已經達到57億噸,煤炭產能持續(xù)保持高位并顯著過剩,導致煤炭價格近年來持續(xù)下跌,至2015年底,環(huán)渤海熱值5500千卡/千克的煤炭價格指數跌為371元/噸,較2013年底下降超過40%,達到近十年來歷史性低值,煤炭行業(yè)虧損面達95%,煤炭行業(yè)發(fā)展出現困局,去產能成為宏觀調控的重點。
為促進煤炭行業(yè)健康發(fā)展,2016年2月,國家出臺煤炭行業(yè)去產能相關政策,總體推動行業(yè)結構優(yōu)化,調控煤炭供需平衡。同時,積極引導煤炭企業(yè)加快退出落后產能,通過開展違法違規(guī)建設項目清理等專項行動,整頓規(guī)范煤炭市場秩序,推動煤炭產業(yè)結構逐步改善。截至2017年上半年,煤炭產能退出已經超過4億噸,完成“十三五”產能退出任務的80%,大幅緩解了煤炭產能嚴重過剩的局面,優(yōu)化了行業(yè)結構。
五年來,煤炭生產結構調整步伐加快,產業(yè)集中度提高,綠色開采加強。截至2016年底,全國煤礦數量下降到8000處以下,比2012年底減少6000多處、減少了約43%;年產120萬噸的大型現代化煤礦比2012年底增加400余處,增加了約54%。2016年,14個大型煤炭生產基地產量占全國的92.7%,較2012年提高4個百分點;全國原煤入選能力26億噸,原煤入選率68.9%,比2012年提高12.9個百分點;煤矸石綜合利用率、土地復墾率分別達到64.2%和48%,分別比2012年提高1.7個和6個百分點。
4上游資源礦權改革試點推進,油氣體制改革取得關鍵性突破
2012~2016年,受世界經濟相對低迷、需求放緩、能源結構較大調整等因素影響,以石油為代表的全球能源資源產品供應總體過剩,價格急劇下跌,國內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也總體走低,為我國能源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營造了寬松環(huán)境。
國家出臺了相關的改革政策及措施,一是開放油氣資源勘探開發(fā)市場。加快新疆油氣改革試點,在新疆出讓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權,以新疆為試點的油氣資源上游領域改革拉開序幕,推進了油氣勘查開采體制機制改革,逐步放開了上游勘探開發(fā)市場,引入社會資本。二是擴大能源礦業(yè)權競爭性出讓范圍。堅持市場競爭取向,探索擴大礦業(yè)權競爭性出讓范圍,探索完善既適合油氣勘查開采特點又能發(fā)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競爭性出讓制度,進一步推進了探礦權采礦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著力破解制度性障礙,充分調動了市場各類主體的積極性,吸引社會資本和風險投資。三是推進能源礦產資源稅費制度改革。建立礦產資源國家權益金制度,完善相關配套制度。調整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標準,建立動態(tài)調節(jié)機制,完善最低勘查投入制度。
2017年5月,國家又出臺了《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著重從“完善并有序放開油氣勘查開采體制、油氣進出口管理體制、油氣管網運營機制、下游競爭性環(huán)節(jié)改革、油氣產品定價機制、國有油氣企業(yè)改革、油氣儲備體系和建立健全油氣安全環(huán)保體系”等八大方面推進重點改革任務。
總體上看,五年來,從以新疆為試點改革探索,到國家總體改革意見出臺,表明我國油氣體制改革取得了關鍵性的突破。
5電力體制改革全面鋪開,為全國能源市場化改革釋放巨大紅利
2015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頒布《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來,以“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為體制框架,涉及電價改革、電網獨立、放開市場等一系列核心環(huán)節(jié),加速推進了全國電力體制改革。一是電力體制改革主體責任全面落實。截至2017年初,2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獲批,9個省份售電側試點改革方案獲批。二是輸配電價改革全面覆蓋。輸配電價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分三批推進了32處試點改革。三是基本完成交易機構組建。組建了以國網為基礎的北京電力交易中心,以南網為基礎的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省級層面上,除海南外,各省(區(qū)、市)都結合當地實際組建了電力交易機構。四是放開配售電業(yè)務。初步測算,通過電力體制改革,全社會減少電費支出超過千億元。
6能源民生工程建設全面推進,城鄉(xiāng)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速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大力實施能源民生工程,能源環(huán)境治理重拳出擊,加大了“2+26”個城市能源環(huán)境治理和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山清水美城鄉(xiāng)宜居將加速到來。一是積極推進北方地區(qū)冬季清潔取暖,努力盡早實現霧霾嚴重城市供暖清潔化。二是積極推進油品質量升級,明確了油品質量升級時間表,要求2015年后全面實施國四柴油標準,到2017年全面實施國五汽油標準。三是加大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2015年10月,國家出臺了《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部署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四是加大電網升級改造,制定了2015(含)~2020年間城鄉(xiāng)配電網升級改造行動計劃,促進了光伏扶貧、貧困地區(qū)能源開發(fā)項目建設。2015年底已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