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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fā)!美國制裁艾睿:后者被列入MEU清單

2020-11-26
來源:科技圈里那點事兒
關鍵詞: 美國 制裁艾睿 MEU BIS

路透社23日報道,美國特朗普政府將把89家中國企業(yè)定義為“有軍事背景”,并限制其采購美國商品和技術。評論稱,該清單一旦公布,可能會進一步加劇美國與中國的貿易緊張局勢,并損害那些向中國出售民用航空零部件的美國公司的利益。

另有消息稱,美國商務部工業(yè)和安全局(BIS)擬發(fā)布文件,修改《出口管理條例》(EAR),在其中增加了新的“軍事最終用戶”(MEU)清單和第一批實體。據路透社報道,其看到的一份清單草樣顯示,共有89家中國實體和29家俄羅斯實體被列在MEU清單上,中國商用飛機、中國航空工業(yè)集團公司及其10個相關實體都在清單中。這意味著美國供應商必須獲得許可才能向它們出售大量商業(yè)物品。根據該規(guī)則,此類許可證的申請被拒絕的可能性大于被批準的可能性。

值得關注的是,全球最大的元器件代理商艾睿電子全資附屬子公司艾睿電子亞太集團(艾睿亞太 )也在本次的清單名單之列。

據悉,艾睿亞太在中國甚至在亞洲都是最重要的IC分銷商之一,美國重點關照艾睿亞太,后面或針對大陸分銷代理商進一步動作,艾睿亞太一旦進入實體清單被落實,也意味著美國供應商必須尋求許可才能向艾睿亞太提供元器件產品。

MEU清單與實體清單的區(qū)別

MEU清單與此前多次聽到的實體清單有所區(qū)別,依據該規(guī)則實施的出口管制措施指向的是關于“軍事最終用途”與“軍事最終用戶”相關的出口活動。而實體清單制度則是基于第744.16節(jié)確立,以識別被判定從事或有重大可能從事涉及違反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動的主體;因此,依據實體清單制度的出口管制措施指向的是關于違反“美國國家安全”或“美國外交政策利益”相關的出口活動。

就管制措施而言,MEU清單實體受出口管制措施限制的物項僅限于第744部分附錄2的物項范圍。而對于針對被列入實體清單的主體的管制措施而言,受額外管措施限制的物項范圍通常為所有EAR受控物項,因此較MEU清單而言,實體清單受限范圍大很多。

其他方面來看,MEU清單實體列入、移除程序與實體清單一致。申請許可證批準更難,大概率被駁回。

具體來看,MEU清單相關規(guī)定主要受《出口管制條例》第772.1條限制。據該文件所載內容,除了符合美國商務部管制清單(CCL)相關許可證要求外,任何公司向MEU清單中的公司出口、再出口及國內轉讓EAR第744部分附件2中任何物項均需向美國商務部申請許可證。

第744部分附錄2中所列物項主要包括以下九類:材料、化學品、微生物和毒素;材料加工;電子器件涉及、研制和生產;計算機;通訊與信息安全;傳感器與激光;導航與航空電子學;海事;推進系統(tǒng)、航天器及相關設備。

該范圍內的新增ECCN包括如移動電話、筆記本電腦和“智能”設備在內的消費品,以及某些芯片和集成電路、某些電子測試和處理設備以及電信測試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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