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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2.34億美元 蘋果被判侵犯芯片專利

2015-10-19

       10月17日消息,據(jù)《華爾街日報》報道,此前威斯康星大學向法院起訴稱,蘋果公司在其A系列芯片使用了該大學的專利并且未獲得授權。美國聯(lián)邦陪審團在周五裁定:蘋果公司因為在一些iPhone和iPad處理器中非法使用了威斯康星大學的部分技術,需要向后者賠償2.34億美元。這對于蘋果公司核心A系列芯片來說,打擊可是不小。

  蘋果的A系列芯片一貫被成為“性能強大”,原因也得益于團隊投入了大量的成本進行研發(fā)。在此次法院裁定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在于威斯康星大學所擁有的專利是否有效,顯然蘋果公司并不認為他們侵犯了這項專利。

  來看看法院怎么說,美國威斯康星麥迪遜地方法院陪審團裁定,威斯康星大學在1998年取得的一項改進處理器效率的專利是有效的,而蘋果公司在為近期的部分設備開發(fā)處理器時侵犯了這項專利。本案的原告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WARF)原本尋求獲得4億美元賠償金。

  WARF還在今年9月對蘋果提起了另外一樁訴訟,指控蘋果的部分新款處理器同樣侵犯了上述專利。目前該案件正在審理中。根據(jù)法庭的文件顯示,蘋果公司認為WARF的專利是無效,該公司也沒有侵犯這項專利。

  律師表示,蘋果可以向美國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提起上訴,這一過程一般需要花費一年多時間。到目前為止,蘋果和WARF均未正式對外界回復,不過憑借蘋果多年專利官司的經(jīng)驗,面對這樣的情況也不會太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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