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標識碼: A
DOI: 10.19358/j.issn.2096-5133.2020.12.004
引用格式: 魏為民,張運琴,翟亞紅. 基于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技術脆弱性管理探討[J].信息技術與網絡安全,2020,39(12):19-24.
0 引言
2013年10月,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正式發(fā)布了ISO/IEC 27001:2013《Information technology—Security techniques—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取代使用了8年之久的ISO/IEC 27001:2005。2016年8月,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fā)布了GB/T 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信息技術 安全技術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該標準使用翻譯法等同采用ISO/IEC 27001:2013,其中附錄A包括14個控制域、35個控制目標、114項控制措施,并增加了資料性附錄NA和NB[1]。按慣例,ISO每5年左右會對標準進行一次升級,2019年6月,經評審和確認,ISO/IEC 27001:2013標準維持現狀[2]。上述標準中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ISMS)是指“基于業(yè)務風險方法,建立、實施、運行、監(jiān)視、評審、保持和改進信息安全的體系,是一個組織整個管理體系的一部分[3]”。本文將重點討論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GB/T 22080-2016附錄A中的“A.12.6技術方面的脆弱性管理(Technical vulnerability management)”,包含“A.12.6.1技術方面脆弱性的管理(Management of technical vulnerabilities)”和“A.12.6.2 軟件安裝限制(Restrictions on software installation)”兩項控制措施,其目標是“防止對技術脆弱性的利用(To prevent exploitation of technical vulnerabilities)”。
所謂脆弱性(vulnerability),又稱弱點或漏洞,ISO/IEC 27000:2016中將脆弱性定義為“可能被一個或多個威脅利用的資產或控制的弱點[3]”,而威脅是“可能對系統或組織造成危害的不期望事件的潛在原由[3]”。在GB/T 20984-2007中的定義是“脆弱性是可能被威脅所利用的資產或若干資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4]”。由此可見,脆弱性是資產或系統本身固有的,如果沒有被威脅所利用,僅僅脆弱性本身是不會對資產或系統造成損害的[4]。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是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實施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活動,脆弱性識別(vulnerability identification)是風險評估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而有些資產或系統的脆弱性只能在滿足一定的條件和特定的環(huán)境下才能顯現,這正是脆弱性識別困難之所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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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魏為民1,張運琴1,翟亞紅2
(1.上海電力大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上海200090;
2.中國網絡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北京1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