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報道,白宮行政管理和預算局代理局長拉斯·沃特(Russell T. Vought)希望推遲執(zhí)行限制美國政府與華為業(yè)務往來的法律關鍵條款,理由是,這會讓使用華為技術的美國公司負擔過重。
6月4日,沃特給美國副總統(tǒng)彭斯和9名國會議員寫信,提出了這一要求?!度A爾街日報》拿到了這封信的副本。
沃特想要推遲實施的是特朗普去年8月13日簽署的總額達7160億美元的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案(NDAA),該法案號稱美國近幾年對外“最激進”新法案,其中就包括一條:禁止政府機關及其承包商向中興、華為以及一批其他中國公司購買設備。
沃特在信中說,上述法案的規(guī)定可能會導致能夠供應政府需求的公司數(shù)量“急劇減少”,并且會對那些依賴于聯(lián)邦撥款,并且λ于農(nóng)村地區(qū)的美國公司產(chǎn)生不成比例的影響,因為華為設備很受歡迎。
該信函要求對承包商以及聯(lián)邦貸款和撥款受益者的限制在法律通過后四年生效,而不是在當前的兩年內生效,以便讓受影響的公司有時間作出調整并提供反饋。
報道援引沃特信中內容說,“雖然政府認識到這些禁令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但許多機構已經(jīng)聽到了不少可能受到影響的利益相關者的重大擔憂,這些利益相關者會受到書面規(guī)定的影響”。
此外,該信還說“農(nóng)村聯(lián)邦補助金受助人可能受到禁令造成的不成比例影響”。
不過,沃特希望延期執(zhí)行的國防授權法中對于華為的部分禁令,與美國商務部單獨將華為列入的“實體清單”并不是一回事,因此也不會影響到“實體清單”及其相關禁令對華為實施的時間。
美國商務部的“實體清單”是禁止華為在δ經(jīng)美國政府批準的情況下,從美國公司購買零部件、設備和技術的一種黑名單。但巧合的是,幾周前美國商務部也對他們這一封殺華為的禁令進行了延期,給了相關企業(yè)90天額外調整的時間。
另外,特朗普總統(tǒng)上個月還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禁止美國公司使用被認為會威脅“美國國家安全風險”的公司生產(chǎn)的電信設備。
去年的國防授權法案是美國打擊華為行動的一個引爆點。華為3月時曾就美國政府針對該公司的銷售限制提起訴訟。5月28日,華為在德州東區(qū)地方法庭提出簡易判決動議,請求法庭宣布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2019 NDAA)Υ反憲法。
美國尚δ對此案做出正式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