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武裝到牙齒的自主機器人編寫程序,讓它們遵守道德準則是否可行?作家艾薩克· 阿西莫夫在1942年提出的機器人定律現在成了炙手可熱的話題。
2029年,人類和智能機器人之間的一場大戰(zhàn)打響:機器人“終結者”被派到過去,奉命殺死約翰·康納(John Connor)的母親莎拉·康納(Sarah Connor)——這是由詹姆斯·卡梅?。↗ames Cameron)于1984年創(chuàng)作的5部系列電影的序曲??苹梦膶W的創(chuàng)作者并沒有料想到,如今的科技已經發(fā)展到可以制造出這樣的機器人:它們一旦被授予使命后,會自發(fā)地做出殺人甚至暴動的決定。
這些機器人殺手在國際軍備討論中有一個恰如其分的名字:LAWS(Lethal Autonomous Weapons Systems,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統)。這種機器人已經登上了歷史的舞臺,將它們帶到戰(zhàn)場上會引起各種各樣的爭議:如何定義這些機器人?它們到底能做什么?更不用說與人類士兵一同出現在戰(zhàn)場時所造成的倫理問題。
從1942年開始,著名的美籍俄羅斯裔科幻作家艾薩克·阿西莫夫在《驚奇科幻小說》(Astounding Science Fiction)上提出了機器人的倫理問題。今天,阿西莫夫被世人視為機械倫理學(roboethics)之父。這門哲學學科催生了許多相關的研討會和無數的書籍,在美國尤其如此。阿西莫夫在1942年出版的小說《轉圈圈》(Runaround)中描述了機器人三定律。他提出,所有的機器人程序都必須考慮到這三條定律,目的是為了約束這些自主機器的行為,讓它們服從以保護人類為目的的強制性道德準則。
機器人定律
第一定律: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坐視人類受到傷害;
第二定律:除非違背第一法則,否則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
第三定律:在不違背第一及第二法則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
此后,阿西莫夫又添加了一條定律:
第零定律: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族群,或因不作為使人類族群受到傷害。
遵守這些定律時引發(fā)的困局是阿西莫夫所著的500本書籍的主題。他嚴肅地思考了這些定律的意義,并想象了這些定律被采納時發(fā)生的情形。有這樣一段軼事,當斯坦利·庫布里克(Stanley Kubrick)的電影《2001:太空漫游》(2001: A Space Odyssey)放映時,阿西莫夫氣沖沖地沖出了影院,因為電腦HAL 9000違反了他制定的第一定律:HAL殺害了“發(fā)現者”1號飛船(Discovery One)的船員。 然而時至今日,阿西莫夫關于機械倫理的設想并未如愿:如今的機器人并沒有安裝強制它們服從機器人定律的機制或指令。為什么會這樣呢?
無法服從機器人定律
現在的機器人擁有的功能和人們當初設想的不太一樣??萍疾]有讓我們憑空創(chuàng)造出和自己一樣的東西,我們并不能像對待奴隸或傭人那樣命令并指使它們。機器人以及智能系統的產生并不是一蹴而就,因為科技總是沿著意想不到的方向前進。這樣一來,如何準確區(qū)分機器人和智能系統就變得十分棘手。
駕駛飛機平安降落的自主系統能否稱為機器人?它是否具有智能?我們很容易得出否定的答案。這個自主系統操作飛機的能力和人類飛行員一樣好,而且對自己的具體方位了如指掌(因此它具有自我意識的雛形),所以才能讓飛機準確降落。雖然它的功能很有限(不會讀書,也不會預訂賓館,更不懂得電影鑒賞),但是在降落飛機這件棘手且人命關天的任務上,它和人類相比毫不遜色。
互聯網搜索引擎所使用的算法能夠從海量數據中提取出關鍵信息,并向用戶推薦可能感興趣的網頁,這是任何人類都無法做到的。然而,有些人依然會吹毛求疵,認為這些算法不夠聰明。這種看法有失偏頗,因為這些程序只是專注于特定的任務,不能認為它們就是愚蠢的。
現代社會中廣泛使用的機器人的工作非常專業(yè)化,它們不具備與人類用通俗語言交流的能力。我們無法要求它們遵守阿西莫夫的機器人定律,是因為它們完全不能理解這些定律的意義。如果想要應用機器人定律,智能系統必須具備邏輯分析和推理能力,并且能夠預測行為所導致的后果,以判斷人類下達的指令是否和任何一條定律相悖。但目前,沒有機器人可以進行這樣的分析。
美國iRobot公司的創(chuàng)始人羅德尼·布魯克斯(Rodney Brooks)曾就上述問題直白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iRobot是一家設計、制造和銷售機器人的公司。該公司制造的PackBot機器人大量用于福島核電站和阿富汗。媒體采訪他時,問起iRobot生產的機器人為何沒有設置為自動服從阿西莫夫定律,他回答道,“理由很簡單,我們根本沒法把阿西莫夫的定律寫入它們的系統中?!彪m然未來的智能系統可能會隨著科技的進步而發(fā)展出智力,并且智能系統中負責自主抉擇的組件也會獲得性能提升,但這種機器智力和人類仍然不可同日而語。也就是說,科幻作家當初讓機器人理解和服從阿西莫夫定律的希望,現在已經變成了一件異想天開的事。但是,我們現在討論機械倫理問題并非多此一舉。因為在自動駕駛領域,相關研發(fā)已經進行了許多年,多家公司設計的性能穩(wěn)定的產品也將進入市場,因此討論機械倫理問題的時機已經成熟。
機器人的道德問題
設想下這樣一個場景:一輛高速行駛中的無人駕駛汽車前方,出現了一個追逐皮球而橫穿馬路的孩子,而逆向車道上有一個騎著自行車的成年人。此時,自動駕駛系統經過分析會得出兩種選擇:一是減速但是維持前進方向不變,這樣就可能撞到孩子;二是減速并向左轉向,而這又會威脅到騎行者的安全。自動駕駛系統應該如何抉擇?撞向孩子還是成年人?
經常有媒體表示,自動駕駛汽車可媲美人類司機,這也是一些汽車制造商在標榜安全性時提到的新賣點。這種觀點受眾范圍很廣,讓我們很難在未來禁止自動駕駛汽車。在理想的情況下,它們的反應和決策能力都是無可挑剔的:它們能夠根據預設的程序進行決策,選擇挽救追皮球的孩子,還是騎自行車的人。
那么應由誰來制定機器人的道德規(guī)則?又該如何制定這種道德規(guī)則?要回答這些問題并不容易,但是不可避而不談。如一些研究者證明的那樣,在邏輯學家看來,有些道德問題的邏輯過于復雜甚至是不可判定的。
現在的機器人沒有被預裝阿西莫夫定律的另一個原因是: 我們制造某些機器人的目的就是為了殺戮。這已經變成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值得我們思考和討論。
人類制造用來殺戮同類的機器人已經有數十年的時間,而且只要“機器人”、“自主性”和“殺戮”這個三個特性一同出現,情況就變得十分棘手。拿埋在道路上的地雷為例子,我們可以說它具有自主性,因為當它“覺察”到四周出現物體時會“決定”爆炸,而這個決定并不需要人類的許可。許多導彈和炸彈起爆的唯一條件是,它們敏感的引信裝置覺察到自己將要和目標或者地面發(fā)生接觸。那些一旦發(fā)射就無法改變目標的導彈的情況就更加微妙了。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時,德國發(fā)射過15 000枚V-1飛彈和4 000枚V-2導彈,這兩種導彈只能在發(fā)射前設置飛行路線,發(fā)射后就無法再做更改。幸好這兩種導彈的準頭都不太好,但依然給盟軍造成了不小的傷亡。
美國在戰(zhàn)爭中使用的由人操控的攻擊型無人機已經引起了倫理方面的爭議。有些無人機可以在自動模式下開啟,這又引起了更多的道德問題?! ∶绹趹?zhàn)爭中使用的由人操控的攻擊型無人機已經引起了倫理方面的爭議。有些無人機可以在自動模式下開啟,這又引起了更多的道德問題。
有些導彈通過分析圖像的對比度(這種技術可以讓導彈跟蹤海面上的目標)或者跟蹤紅外線輻射,能夠自己確定目標并朝著目標前進。一些邊境監(jiān)控系統能夠瞄準任何跨越禁區(qū)的目標并向其開火。部署在韓朝非武裝地帶的、由三星Techwin公司生產的監(jiān)控和安全警衛(wèi)機器人(Samsung SGR-A1)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該系統由兩位操作員控制,但它具備一個自動攻擊模式。有些防空系統則具備無人值守模式,比如久經考驗的美國愛國者反導彈系統(Patriot),密集陣近程防御系統(Phalanx)和以色列的鐵穹防御系統(Iron Dome)等。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在許多戰(zhàn)場上使用的無人機其實是遠程遙控的,通常情況下,它們在投放武器前會等待操作員給出明確的指令。經過媒體的轉播和報道,全世界都已經見識過這些機器殺手的效率,不過在執(zhí)行對地打擊任務時,它們同樣造成了不小的間接傷害,奪取了許多無辜受害者的生命。一些無人機可以在自動模式下工作,自行決定是否開火,并不需要人類的干涉。
在聯合國于2013年發(fā)表的一份報告中,南非比勒陀利亞大學的法學教授克里斯托弗·海因斯(Christof Heyns)認為,自主殺人機器人已經在一些國家(如美國、英國、以色列、韓國等)的軍方實驗室誕生了,已經磨刀霍霍準備開始行動。毫無疑問,人類能夠創(chuàng)造并利用具有部分智力的自主軍事武器,把它們派遣到地面戰(zhàn)場上或空中去搜索敵人。無需人類許可,它們就能自己辨認并消滅目標。就算我們假定在戰(zhàn)斗決策環(huán)中有人類存在,如果不對這些機器自主性的深層概念進行調整的話,它們還是可以撇開人類獨自執(zhí)行任務。
我們要往何處去?
現在,我們需要回答的問題可被歸結成:我們是否真的希望在這條路上走下去?是否應該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自主殺人武器?
在為這些武器系統辯護的論據中,有兩條關鍵的理由。首先,現在采取任何措施都已太遲,這些系統已經存在。第二,這些機器人終有一日會變得更為精準,它們會更加尊重平民和交戰(zhàn)規(guī)則,而人類戰(zhàn)士在這兩個方面則不能完美地執(zhí)行。換而言之,這些武器能夠讓戰(zhàn)爭和沖突變得更為“干凈”。
第一條論據可以被輕松反駁。人類已經制造出了核武器、化學武器以及細菌武器,但這不能阻止各國簽訂國際條約來管理和禁止這些武器。這些協議的簽訂有效限制了上述武器的使用。對于殺傷性地雷和致盲激光武器,也有相關協議(其中一項協議已于1998年生效)進行約束。因此,各國政府可以協商一致,停止自主殺人機器人的研發(fā)?,F在這個問題已被搬上了國際法庭討論,每個人都有權力采取行動來促進這類討論盡快得出結論。
第二條論據——殺人機器人可使戰(zhàn)爭變得更加“干凈”——是無效的。實際上,這條論據等同于將“只攻擊敵人”、“不要攻擊平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等道德準則強加給殺人機器人。然而,我們連怎樣將阿西莫夫的機器人定律寫入系統代碼都做不到,這些道德準則更是無從談起。
或許,當我們研發(fā)出具有更加先進的分析能力的機器人時,再重新考慮這個問題也不遲。但就目前而言,我們無法編寫出類似于阿西莫夫機器人定律的道德規(guī)范??偠灾?,我們造出來的機器人需要有精確移動的能力,能夠向人類或非人類目標快速而準確地開火,但它們不能決定是否要開火,以及對誰投放出致命的火力。
反對自主殺人機器人的人還提出了其他論據。一封發(fā)表在2015年7月的公開信得到了2萬人左右的簽名,簽名者是人工智能領域的專家以及其他對此話題頗為關切的人,其中包括著名物理學家斯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以及蘋果公司聯合創(chuàng)始人史蒂夫·沃茲尼亞克(Steve Wozniak)。這封公開信要求停止研發(fā)具有殺人能力的自主系統,并且表示這些系統可以被恐怖分子當作武器。
自主殺人機器人的問題比其他類型的武器(如核武器)更嚴重,因為自主殺人機器人的技術研發(fā)比較分散。機器人是由眾多程序和相對容易獲取的硬件制造而成的。但是,軟件易于復制和傳播,這與核武器完全不同。機器人技術領域的任何進步都有可能被最邪惡的恐怖分子盜取,用于大型黑幫活動等。
為了達成國際共識,首當其沖的是解決如何定義自主機器人的難題。自主機器人的定義是否真的比定義細菌武器或是化學武器更困難嗎?考慮到這一問題的緊迫性,我們應該率先就那些毫無爭議的案例達成一致。
禁用殺人機器人?
2015年4月13號到17號,瑞士日內瓦召開了一次關于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統(LAWS)的非正式專家會議。會上,專家們討論了自動性(automaticity)和自主性(autonomy)之間的差別,以及“明顯的人類控制”(significant human control)的定義。在2014年的一次會議中,法國代表讓-雨果·西蒙·米歇爾(Jean-Hugues Simon Michel)主持了關于LAWS的討論,他在會后進行總結時說:“在熱烈的討論中,我們感受到了自主武器令人興奮的本質”,希望我們不止停留在膚淺討論的層面上。
在法國,2014年CERNA(Commission de réflexion sur l’éthique de la recherche en sciences et technologies du numérique d’Allistene,阿里斯滕數字科技研究倫理思考委員會)的一項關于機器人的報告對上述問題僅僅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不過,一些法國專家看起來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羅南·多阿雷(Ronan Doaré)和法國圣西爾科?;斞芯恐行牡囊恍┓珊蛙娛聦<易罱l(fā)表了一本相關作品(見“擴展閱讀”)。
在國際上,雖然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軍事裝備部主任史蒂夫·谷斯(Steve Goose)建議盡快組織討論,以便各國共同禁止使用殺人機器人。但是,另一些人則認為谷斯的號召并不會引起多大的反響,仍有許多國家希望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研究相關資料。
更糟糕的是,一些人認為,《國際人權法》可以作為相關討論的基本參考依據。而根據《國際人權法》,我們并不能禁止遵守該法的LAWS。這完全是癡人說夢,犯了和阿西莫夫一樣的錯誤。這些人以為我們可以對機器人說:“這些是你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
在科幻小說和電影中總有一個主題反復出現:機器人的起義。阿西莫夫可能就是考慮到了這點才設計出他的著名定律:機器人必須要順從聽話。雖然今天的機器人完全沒有造反的能力,但是未來的機器人可能引發(fā)叛亂是個有意義的話題。因為任何系統都有可能存在軟件上的漏洞。眾所周知,打造一套毫無差池的數字系統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說,未來的某些機器人也會出現BUG,即使在遙遠的未來這一點也不會發(fā)生變化。
機器人的反叛
那么,如何避免程序漏洞,使得殺人機器人不會攻擊人類?或許一行不巧被刪掉的代碼就能產生這樣的漏洞,我們是否可以把機器人的這種行徑視為反叛呢?這個問題和人類的追責機制類似。即使殺了人,瘋子也是不用負責任的。因此,需要定義什么叫“機器人發(fā)瘋”。最為可能的情況是,機器人出現了軟件BUG,也可能是其他一連串的可能性。機器人反叛的真正問題首先在于如何定義反叛,而想要給出這項定義卻是困難重重。遠在一伙組織有序且決意奪取人類權力的機器兵團揭竿而起之前,我們可能已經遭遇了一系列錯綜復雜的情況,比如機器故障導致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甚至是涉及眾多人群的大規(guī)模災難。如何區(qū)分愚蠢的故障和有意為之的反叛呢?
美國康涅狄格大學的著名機器人倫理問題專家蘇珊·安德森(Susan Anderson)提出,機器人造反實際上可能是正當的。在她看來,道德學巨匠伊曼努爾·康德(Emmanuel Kant)就曾間接地討論過智能機器人的問題。她重新審視了阿西莫夫的機器人定律:如果“機器人”有能力理解并實踐機器人定律,那么我們是否有權將這些定律強加于它們之上,并要求它們成為人類的奴隸呢?
蘇珊·安德森指出,按照康德的觀點,人類欠動物一份尊重,因為只有我們尊重它們,它們才會尊重我們。她認為依據同樣的道理,如果康德也曾思考過機器人的問題,他可能會支持這樣一種觀念:如果有一天能夠理解機器人定律的機器人真的出現了,那么我們應當尊重它們,向它們強加機器人定律也就無從談起了。
這個觀點和卡耐基梅隆大學的機器人專家漢斯·莫拉維克(Hans Moravec)的想法頗為相似。他提出,機器人將成為人類的后裔,即使有一天它們取代了我們在地球上的位置,也應該經過了我們的許可,就像是老人將他的事業(yè)交給孩子們一樣。
科幻作品以輕松愉快的方式處理了這些與現在相距甚遠的問題,科學和哲學又迫使我們重新思考。我們亟需對目前已經出現的(殺人或不殺人)機器人進行公正的評估并采取相應的手段。這些繁復的評估任務包含了許多難解的倫理和哲學謎題,而其中一些迫切需要答案。哲學家、倫理學家、邏輯學家、軍方人士和軟件工程師應當展開討論并達成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