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間,蘋果公司在已故的“喬幫主”領導下,其產(chǎn)品正以迅雷(微博)不及掩耳之勢搶占全球市場,iPad更是為平板電腦寫下劃時代的一筆。
如今,盡管國內(nèi)許多人都擁有一部iPad,但許多人不知道的是,在中國內(nèi)地,“iPad”的商標使用權并不屬于蘋果公司。本報記者 常燕
1 一個家喻戶曉的商標,到底屬于誰?
全球追捧的蘋果,讓“iPad”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商標。
然而,最早注冊該商標的并不是美國蘋果公司,而是名不見經(jīng)傳的深圳唯冠公司。
從2000年開始,唯冠旗下的唯冠臺北公司就在多個國家與地區(qū)注冊了iPad商標。2001年,唯冠國際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在中國內(nèi)地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
值得特別提出的是,當時蘋果還沒有推出iPad。2009年,臺北唯冠將其擁有的iPad全球商標權以3.5萬英鎊的價格轉(zhuǎn)讓給蘋果。而蘋果卻忽略了中國內(nèi)地的iPad商標不在臺北唯冠的手中,而在深圳唯冠手中的事實。
2011年12月,蘋果公司與唯冠科技的“iPad”商標權爭奪案以蘋果一審敗訴而暫告一段落。隨后,唯冠對蘋果授權經(jīng)銷商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使用ipad商標。
如今,更是傳出石家莊工商局扣查iPad后,京東(微博)商城、蘇寧易購(微博)、亞馬遜(微博)中國已經(jīng)下架iPad。但該案終審將于本月29日在廣東高院開庭。
至于深圳唯冠,曾是全球第四大平板顯示器制造商,曾擁有五千多員工的響當當?shù)钠髽I(yè),如今卻瀕臨倒閉。有媒體用“廠址滿目瘡痍,債主紛紛討債”來形容它現(xiàn)今的境遇。
“自2010年開始,工廠就再也沒有招過人了,而且老員工也分批撤出了。”有媒體在稿件中稱,“深圳唯冠如今債臺高筑,幾乎沒什么值錢的資產(chǎn)了。”
2 唯冠叫板蘋果,蘋果失算
對于瀕臨倒閉的深圳唯冠來說,怎敢對享譽全球、有強大法律團隊支撐的蘋果敲竹杠?因為它才是大陸地區(qū)的ipad商標權人。
據(jù)深圳中院判決書內(nèi)容顯示,香港唯冠下屬兩個子公司,一個臺灣唯冠,一個深圳唯冠。深圳唯冠是大陸地區(qū)的ipad商標權人。臺灣唯冠把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賣給英國IP公司,IP公司再賣給蘋果公司,以上合同都簽了,但商標轉(zhuǎn)讓手續(xù)沒辦。于是IP公司和蘋果公司去深圳中院起訴,要求判決ipad商標直接歸蘋果公司所有。
然而深圳中院認為,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沒有登記轉(zhuǎn)讓,且臺灣唯冠不能代表深圳唯冠,遂駁回訴訟請求。
臺灣唯冠能否出賣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IT法律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chǎn)權中心研究員趙占領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臺灣公司和深圳唯冠是不同的主體,在法律上都具有獨立的地位。與IP公司簽訂商標轉(zhuǎn)讓合同的是臺灣唯冠,但ipad在大陸卻由深圳唯冠擁有,因此無權直接轉(zhuǎn)讓。
事實上,當初蘋果公司為收購“iPad”商標,可以看出是“精心設計”,但卻“百密一疏”。
蘋果利用在英國設立一家名為IP的殼公司出面購買ipad商標,這樣就可以‘廉價’購得,但沒想到,大陸iPad商標的所有權并不在臺北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
這就有了隨后的ipad商標維權案。
就在不少人稱道唯冠的維權精神時,也有網(wǎng)友發(fā)出不同聲音,稱唯冠自己沒創(chuàng)新,卻大敲竹杠。對此,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這跟企業(yè)是否創(chuàng)新沒關系,畢竟唯冠2000年就注冊了ipad商標。
3 蘋果ipad何去何從?
一旦二審敗訴的話,蘋果ipad何去何從?
“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二審改判的幾率都非常低,而且在法律上蘋果又明顯處于不利地位,改判的希望非常小。”趙占領分析,擺在蘋果面前有兩條路,ipad產(chǎn)品改名或者與深圳唯冠和解。
他認為,蘋果和深圳唯冠的二審案件很可能不到法院出判決雙方就和解,因為一旦二審結果出來,蘋果敗訴,到那個時候再談和解,代價會比現(xiàn)在還高。
趙占領認為,現(xiàn)在和解的話肯定不會有100億。蘋果現(xiàn)在采取拖延戰(zhàn)術,等到ipad3上市,ipad2停售時,ipad3也可在大陸改名,另一方面拖延時間也可以增加談判籌碼。
這案子和中易中標訴微軟(微博)中文字庫侵權的案件類似,但那個案件中,微軟成功利用拖延戰(zhàn)術,把一審案件拖了兩年多,最后涉案的幾種操作系統(tǒng)都已停售,即使二審敗損失也不大。
事實上,唯冠或許正是怕蘋果使用該戰(zhàn)術,故除了訴訟之外,還向各地工商,甚至海關投訴,要求禁售、禁止進口,多管齊下,希望逼迫蘋果和解。
趙占領稱,此案對于其他企業(yè)也是一個警示,需提前將企業(yè)品牌戰(zhàn)略與知識產(chǎn)權保護結合。
《華為(微博)研發(fā)》作者張利華也在微博上表示:深圳唯冠行使法律手段要求各地法院制止銷售ipad,是個好開頭,中國企業(yè)也可靠商標產(chǎn)權賺錢,以前國人總習慣被外國企業(yè)告侵犯商標權,這次國人終于可以從中大受益。
★ 事件回放 ★
2000年 唯冠電子在多個國家和地區(qū)注冊了iPad商標。
2001年 深圳唯冠在中國內(nèi)地注冊了iPad商標。
2006年 蘋果公司推出平板電腦iPad。
2009年 唯冠國際在臺灣的子公司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灣唯冠),以3.5萬英鎊向英國IP公司(IPApplicationDevelop-ment)轉(zhuǎn)讓旗下的所有商標,包括“i-Pad”兩個商標。
2010年2月英國IP公司向蘋果公司轉(zhuǎn)讓了有關商標。
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蘋果公司和IP公司起訴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糾紛案。2011年12月5日 蘋果一審敗訴,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無權使用“iPad”這個英文單詞來銷售平板電腦。
2011年12月30日深圳唯冠開始主動出擊,將iPad平板電腦的分銷商國美電器告上了法庭,要求國美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及相關廣告宣傳活動。
2012年1月10日蘋果提起上訴,2月29日上午8點50分在廣東高院第一法庭開庭的終審。
2012年2月11日媒體報道,石家莊工商部門嚴查iPad2,查扣45臺,并嚴令省會商家全部下架,我司石家莊全部門店已經(jīng)下架。